关于做好我校《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苏安院教〔2023〕44号
发布人:王郝  发布时间:2023-08-26   浏览次数:11

各二级单位、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学校教学科研正常开展,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教育部发布了《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JY/T0616-2023 )》教育行业标准。为做好学校宣传贯彻工作,结合“教育部国家救援局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明确了学校、职能部门、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员、师生员工的实验室消防安全职责,以及相关的实验室消防制度和管理、消防安全措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火灾事故处置与善后、奖惩制度等10个方面的规范要求。

二、请各二级单位和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宣传贯彻,组织师生员工认真学习有关规范要求,并结合各自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实际,在实验室新建、改建、扩建,在实验室安全制度建设、教育、培训、检查、应急演练等工作中,认真开展自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台账式管理,及时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有效提升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推动宣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附件1教育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宣贯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oc

附件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pdf




教务处 保卫处

202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