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实训室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的通知
苏安院教〔2023〕13号
发布人:王郝  发布时间:2023-04-11   浏览次数:77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等文件精神各二级学院要开展结合学科特点的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现就做好本年度实训室安全事故应急演练通知如下。

1.应急演练组织方式

针对各学院专业特点分学院分别组织。

2.应急演练时间、地点

结合各专业班级实验实训计划,制订应急演练方案,分批分实验室组织实施。

3.应急演练主要内容

针对某实训室实际风险点设计应急演练事故,演练内容应主要包括: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老师电话报告学校相关部门、119、120、学院领导等;现场组织人员疏散,并救治受伤人员;现场处置;现场救援等。

4.应急演练要求

1)各二级学院负责人是本次应急演练责任人,负责本学院应急演练的组织和协调。

2)各二级学院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副院长统筹考虑本学院各实训室学科特点,选择典型应急演练事故,组织制定演练方案,确定演练内容、演练地点、演练时间、参演单位及参演人员等。建议邀请各教学单位师生代表观摩。

3)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实训室安全工作,要将本次演练作为检验本学院《实训室安全应急预案》和各实训室应急预案可行性和有效性的一次实战。要精心策划,认真组织,提前通知到学生,以免造成恐慌,保证应急演练安全有序进行,确保取得实效。

4)各二级学院主动做好教务处、安保处、学工处、后勤服务中心等参演单位的沟通,演练前根据实训室安全应急演练需要提前将演练方案等报相关部门审批备案。

5)教务处根据应急演练要求配合各学院做好协调工作。

6)各二级学院要注重应急演练过程材料的搜集和整理,及时进行演练效果评价,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7)各二级学院应急演练方案、典型演练组织实施材料和演练完成情况统计及时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组织实训室安全检查时查各二级学院应急演练组织实施情况。

教务处

202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