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晓伟同学转专业的决定
苏安院教〔2023〕12号
发布人:王郝  发布时间:2023-04-10   浏览次数:10

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2010〕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苏教学〔2014〕8号),以及学校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苏安院〔2018〕91号《关于2022级学生转专业的通知》苏安院教〔20231号等文件精神,胡晓伟同学在体检过程中发现异常,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批准及学校教务处审核同意其在本专业群内转专业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