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
为深入落实课程重修制度,根据《学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苏安院〔2018〕36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第1学期重修及自修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重修对象
凡在籍学生有已修课程未通过者,均可报名申请重修。
二、重修方式
1. 辅导重修(包括单开班重修)。本学期教务处暂定《高等数学1》《英语2》《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3门公共课实施单开班重修,其他课程由二级学院自主制订方案。
2. 重修自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辅导重修,可申请自修,免修不免考。(先填写重修申请表,开班后向老师提交自修申请)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10月22-28日——学生提交重修申请;
第二阶段:10月29-30日——二级学院汇总提交;
第三阶段:10月31日-11月1日——教务处审核确定重修班;
第四阶段:11月4日-12月15日(10-15周)——重修工作实施阶段。
三、工作要求
1.公共课重修工作由教务处统筹,相关教学单位制订方案、具体实施;
2.专业课程重修由二级学院具体实施,重修方案报教务处姚阳老师。
3. 重修工作要求于12月15日前完成考试、成绩录入等相关工作。
附件1: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docx
附件2: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课程重修统计表.docx
附件3: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自修申请.docx
教务处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