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1学期重修及自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王郝  发布时间:2024-10-22   浏览次数:10

二级院部

为深入落实课程重修制度根据《学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苏安院〔201836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第1学期重修及自修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重修对象

凡在籍学生有已修课程通过者,均可报名申请重修。

二、重修方式

1. 辅导重修(包括单开班重修)。本学期教务处暂定《高等数学1》《英语2》《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3门公共课实施单开班重修,其他课程由二级学院自主制订方案。

2. 重修自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辅导重修,可申请自修,免修不免考。(先填写重修申请表,开班后向老师提交自修申请)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1022-28日——学生提交重修申请;

第二阶段:1029-30日——二级学院汇总提交;

第三阶段:1031-111日——教务处审核确定重修班;

第四阶段:114-1215日(10-15周)——重修工作实施阶段。

三、工作要求

1.公共课重修工作由教务处统筹,相关教学单位制订方案、具体实施;

2.专业课程重修由二级学院具体实施,重修方案报教务处姚阳老师。

3. 重修工作要求于1215日前完成考试、成绩录入等相关工作。


附件1: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docx

附件2: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课程重修统计表.docx

附件3: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自修申请.docx

教务处

2024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