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技能大赛的引领作用,展示和检验职业教育技能教学成果,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引导广大师生刻苦钻研技术,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加快推进我院职业教育融合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七届“苏安杯”技能大赛。现就大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李桂萍
副组长:吉 智
成 员:李志浩、王郝、樊巧芳、朱千锋、周中艳、王浩、吴德平、黄健、王昌福、王朔、史经才
2.教师竞赛工作组
组 长:王 郝
成 员:各教学单位行政负责人、樊巧芳、朱千锋、史经才、闻海、张鹏
3.学生竞赛工作组
组 长:各二级学院院长
成 员: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教务员
4.竞赛总联络员:闻海
二、参赛对象
学院全体在校学生、全体教师
三、竞赛项目设置与竞赛形式
(一)竞赛项目设置
1.学生竞赛项目由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学科)建设、学生发展等情况,统筹确定,优先选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竞赛项目。
教师竞赛项目由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专业设置和教师专业工种实际情况确定,优先选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竞赛项目。原则上教师参赛项目须对应自身专业工种,所报项目人数不超过5人的教师应改报其他相近专业工种。
2.竞赛项目要体现专业核心技能,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衔接,与职业标准和生产实际相结合。
3.鼓励跨专业设置竞赛项目。
4.鼓励各单位聘请行业企业专家指导学生技能竞赛,有条件的各单位可以引入企业赞助,经报学院批准后,可予以企业冠名支持。
(二)竞赛组织
1.学生竞赛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教师竞赛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各二级教学单位具体承办。
2.学生竞赛各二级学院按照覆盖所有专业、所有学生的要求,组织初赛;按初赛成绩排名选拔决赛选手。决赛人数一般不少于10人、不超过20人,并且参加决赛人数(组数)不高于预赛人数(组数)的60%。
3.学生竞赛初赛命题要考虑参赛学生的普遍性。决赛命题要考虑省级技能大赛选手的选拔。学生竞赛初赛、决赛由各二级学院分工种和时间分别组织。
4.教师竞赛只设决赛,全体专任教师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鼓励兼课教师积极参加,全校统一时间组织竞赛。
四、时间安排
1.师生竞赛时间统一安排在5月8日至5月30日(24日教师竞赛),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分多个竞赛项目,多个时段来竞赛,保证全员参与。
2.具体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5月9日前,各教学单位确定竞赛项目,制定竞赛方案,提交《技能大赛具体赛程安排》(附件1),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实施。
第二阶段:5月14日前,根据竞赛方案进行竞赛准备。各单位充分发动宣传动员,组织师生报名。
第三阶段:师生报名后,组织师生进行赛前大练兵,掀起技能训练热潮。教师竞赛工作组组织协调教师竞赛各项工作。
第四阶段:各教学单位学生竞赛工作组根据竞赛方案有序组织学生预赛。5月24日教师竞赛工作组组织教师竞赛,5月31日前,学生竞赛工作组组织完成学生决赛。
第五阶段:6月11日前各单位将《技能大赛报名汇总表》(附件2)、《技能大赛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3)、《技能大赛教师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4)、竞赛方案、总结及比赛精彩照片(附文字说明)报教务处。大赛过程材料由各单位建档留存,教务处核查。
第六阶段:6月28日前,成绩公示,学院表彰。
五、竞赛项目经费及奖励办法
(一)竞赛经费:
各教学单位负责竞赛项目耗材的准备,确需另外采购的耗材由承办院部申请购买,从各单位相关经费支出。
(二)奖项设置:
决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人数占决赛人数的比例如下: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第七届”苏安杯“技能大赛通知相关附件.zip
教务处
2025年4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