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础课教学部教师吴明明 三级教学事故的通报
苏安院教〔2025〕39号
发布人:王郝  发布时间:2025-05-06   浏览次数:11

校属各部门:

2025424日上午830-855之间,基础课教学部吴明明老师因看错课表,在2024级机电一体化4班“大学语文”课堂上迟到15分钟以上,并在830知晓自己无法正常到课的基础上,让学生在教室耐心等待老师,未造成严重影响。

根据《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苏安院【202322号),参照课程教学类事故认定等级表第3条,经基础课教学部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小组初定,学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小组核定,认定此次事件为Ⅲ级教学事故。

希望全校教师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坚持“以生为本”育人理念,切实保障课堂教学质量。各教学单位要加强教学管理,严肃教风、学风,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通报!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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