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公共选修课是高校人才培养计划与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方式和途径。为进一步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经研究决定,学院将建立公共选修课课程库,现就申报学院公共选修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公共选修课分为:综合素养、安全管理、职业技能拓展、创新创业、艺术与体育等五类。
二、学院公共选修课既可以是某一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也可以是某一专业领域知识的延伸和拓宽或是某专业的前沿知识。选修课程应具有时代性、综合性、科学性和实用性。
三、学院公共选修课的教学内容应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教学方式应灵活多样,能调动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创造性。
四、各系(部)应根据学科特点和优势,充分调研论证,统一规划,积极申报公共选修课。
五、每门课程设1名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要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组成授课小组。其它主讲教师一般不受专业、岗位(非教师系列也可)、职称及单位(校外人员也可)限制,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研究或特长者均可申报。
六、学院公共选修课应按照有关规定制定课程标准,每门课程的学时一般不超过32学时(2个学分)。
七、学院公共选修课使用的教材由授课小组选定,报教务处审核批准,由图书馆统一订购。公开出版教材、校本教材、自编讲义均需提供样本。
八、申报教师需填写《学院公共选修课申报表》,连同相关材料,在4月30日前报教务处。联系人:姚阳,电话87815072。
九、5月份教务处组织专家根据公共选修课的设置原则对系(部)推荐课程进行论证评审,确定学院公共选修课,汇编成册。6月初公布公共选修课目录,供专业选用。
教务处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