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期末工作总体部署,现将期末阅卷工作安排如下:
一、阅卷负责人
系部教学主任
二、阅卷时间
2013年7月15-16日(8:30—17:30)。
三、阅卷地点
信息楼:采矿系301、信息系310、基础部103、电气系104、机械系105、数控系108
四、阅卷准备工作
1.阅卷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系部教学主任具体负责。
2.各系部根据考试科目选留相关教师参加阅卷工作。
3.各系部准备学生名单电子稿和打印机,供阅卷教师登记和打印成绩。
4. 在阅卷前,系部教学主任认真解读阅卷要求。
五、阅卷要求
1. 阅卷教师要按时到达阅卷点,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阅。
2.阅卷人员应熟练掌握评分标准,在无其他问题,统一认识后,方可开始阅卷,阅卷采取流水作业方式。
3.阅卷中禁止拆试卷密封卷头。
4.阅卷一律使用红色笔迹,不得用其他颜色。
5.所有试卷一律打“√”或“×”两种符号。
6.每份试卷都要做到全批全标注,每题得分、总得分、签名必须写在规定位置。
7.每份试卷的成绩计算要确保准确无误。
8.成绩统计要做到与试卷成绩一致,不许漏登、错登。
9.阅卷结束后,阅卷教师登记卷面成绩,交电子稿和打印稿(签字)。
10.系部汇总后将电子稿转交给任课教师,打印稿经教学主任审核签字后统一交教务处。
六、成绩录入工作
1. 任课教师在7月19日前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提交。同时将成绩统计表及试卷分析表的电子稿和打印稿(签字)交给学生所在系部教务。
2.各系部按要求在7月26日前将本学期学生成绩汇总表装订交教务处(同时交联院系统和中职综合管理系统成绩电子稿和打印稿)。
教务处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