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徐教职“关于开展徐州市职业学校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的申报和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4-20   浏览次数:686
 

各县()区教育(社会事业)局,各职业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决定》(徐政发〔2011101)文件精神,依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徐政发〔2012113)、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促进职业教育优化发展行动计划相关文件的通知》中关于徐州市十二五期间职业教育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计划有关要求,我市将开展徐州市职业学校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的申报和评估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不断完善、整体提升的工作思路,十二五期间,我市职业教育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的目标任务是:坚持导向性、先进性、共享性、效益性建设原则,重点支持建设一批专业对接区域产业、技术对接职业岗位、设备领先企业生产,管理科学、运行高效,集教学、培训、鉴定和生产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职业学校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到十二五末,全市建成50个市级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本年度我市将建成20个市级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

根据我市职业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全市职业学校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要优先考虑本地区经济发展战略所急需的专业,重点向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倾斜。十二五期间全市规划保留的25所职业学校,原则上都应建有市级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

二、遴选条件

依据《江苏省职业学校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遴选条件》我市条件为:

()江苏省三星级以上职业学校。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目标,有效推行做中学、做中教的教学模式,推行实践育人,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取得突出成效。重视校内外实训基地的建设与运行,坚持把人才培养作为实训基地首要任务,着力提升实训基地生产、科研功能。

()学校实训基地总面积≥5000平方米,生均实训基地面积≥2平方米。

()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设备≥4000元,五年制高职学校生均设备≥5000元。

()专任专业教师获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关行业执业资格、非教师系列技术职务)60%以上。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企业专家、工程技术人员、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

()拟申报市级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的基地面积≥1000平方米,能保证专业核心技能实训教学11工位。

三、工作程序

()学校申报。各职业学校对照遴选条件,组织填报《徐州市职业学校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于45之前一式两份报市教育局职社处,同时将电子稿发至zjc83723002@126.com

()初审与验收。市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于4月中旬对通过材料评审的实训基地进行现场视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视导标准依据《江苏省职业学校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评估标准》(见附件二),对视导合格的基地授予徐州市职业学校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称号。

推进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是今后一个时间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科学规划、认真实施。特别要围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要求,深化校企合作,加强对实训基地运行管理。各职业学校要想方设法多元化筹措实训基地建设资金,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用于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推动学校专业建设和整体办学水平的全面提升。

 

附件:

徐教职〔2013〕 9 号关于开展徐州市职业学校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的申报和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doc 

 

 

 

 

 

 徐州市教育局

2013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