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外聘教师的管理,充分发挥外聘教师的作用,建立健全外聘教师管理监督机制,确保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订本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一、系部外聘老师的条件
1.各系部应从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在专任教师紧缺、本校教师难以落实的情况下,可外聘教师。
2.专业教师难以胜任的操作性较强的课程,授聘教师能起到示范作用。
3.其他特殊原因。
二、受聘教师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文化基础课受聘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课受聘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实训课受聘教师应具有工程师或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资格。
2.受聘教师年龄一般在63岁以下,身体健康,所学专业与所任课程对口,能够在聘任期内履行教学职责,完成全部教学过程。
3.受聘教师能严格遵守我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关教学管理规范要求。
三、外聘教师的聘请程序
1.各系部每学期期末根据教学安排的需求统筹制定下一学期本系部外聘教师计划。
2.各系部在对外聘教师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着重对其业务能力、教学水平进行考察,符合规定聘用条件的组织试讲,填写《徐州机电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外聘教师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和拟聘教师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等一并提交教务处审核备案。
3.教务处报分管校长审批。
4.分管校长审批同意后,系部与外聘教师签订协议。
四、外聘教师的考核及续聘、解聘
1.外聘教师的考核期限一般为一个学期,学期末接受所在系部、教务处组织的考核,考核成绩作为续聘、解聘、保证金发放的依据。
2.聘用期满,聘约自动解除。
五、本规定解释权归教务处。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