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单位电子考勤管理实施办法
为了强化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使考勤工作更加科学公正、透明准确,特实施电子考勤,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考勤时间
实行每天两次电子考勤制度,上午为签到,下午为签退。
1、上午签到:
教学固定岗人员上午8:00之前考勤签到;
任课教师上午8:10之前考勤签到。
2、下午签退:
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 17:30以后考勤签退;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期间17:00以后考勤签退(注:下午实习班级17:30以后考勤签退);
周五下午签退时间为15:30。
二、考勤地点
1、教学固定岗人员在所在单位考勤机上进行电子考勤。
2、任课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近进行电子考勤。
三、考勤管理
1、各位教学人员要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在规定签到时间后考勤的,视为迟到;在规定签退时间前考勤的,视为早退;若当天未进行电子考勤,视作旷工。
2、所有出勤记录将记入考勤档案,并作为当月、当年的考核指标之一。
3、各位教学人员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并按程序提前办理请销假手续,否则以考勤机结果为准。
四、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教务处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