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二)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9-25   浏览次数:689
第二章 高水平普及15年基础教育
 
(四)提高基础教育整体水平。坚持分区规划、分类推进、分步实施,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全面普及,基础教育公平程度显著提高,城乡、区域和学校之间的教育资源配置、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等差距明显缩小,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良好的、适合自身发展的教育。
(五)强化学前教育公益性科学性。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全面普及学前教育,2020年全省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8%以上。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逐步提高覆盖率。
强化政府职责。根据城镇发展、新农村建设和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提高政府保障水平,逐步实现就近入园入托。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新增幼儿园应以政府举办为主。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切实改善办园条件。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健全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逐步提高幼儿园公办教师比例,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实施农村幼儿园建设工程,到2012年,全省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并达到省优质园标准,村级幼儿园都要建成合格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鼓励城乡居民和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展学前教育。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给予财政补助。全面落实“以县为主,县、乡(街道)共管”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学前教育,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到2015年,省优质幼儿园达70%以上。
提高保教质量。普及科学保教方法,加强对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管理和评价,防止小学化倾向。强化保健教师、保育员、营养员的培养培训。加强对幼儿健康水平的监测和评估。密切幼儿园与家庭的保教合作,提供多样化、有特色、高品质的学前教育指导与服务。
(六)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建设,苏南等有条件的地区2012年、其他地区2015年左右全面达到优质均衡,区域内教育质量、队伍建设、管理水平、办学条件、保障能力建设等取得显著成效,义务教育公平度、满意度大幅度提高。完善省级政府统筹规划、县级政府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努力扩大并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教师配置、学校建设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发达地区对口支援欠发达地区、城市支援农村的工作机制。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建立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提供管理服务制度,实行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中小学教师制度,区域内教师和校长定期合理流动。义务教育阶段严禁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逐步减少“择校”现象。每个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并完成学业,消除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现象,确保义务教育全面覆盖。
整体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水平。根据学龄人口变化和城市化进程、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的区域布局。逐步解决大班额问题,推进小班化教学,小学每班35人、初中每班40人以下。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全面加强学校校舍、场地、师资队伍、设施装备等方面的建设。到2015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建成现代化学校的比例达50%以上,2020年达90%以上。
(七)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实施普通高中质量提升和特色建设工程,加大学科、设施设备、师资队伍和教育科研等方面的建设和投入,努力做到高中学校布局合理、规模适度,每班班额45人以下,并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到2015年,全省建成高中教育特色发展项目500个。
坚持优质发展。树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质量观,切实加强内涵建设,加快提升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到2015年,全省所有普通高中达到优质高中办学标准。到2020年,全省建成100所左右国家示范高中、200所省级示范高中、300所省特色高中,建成一批国内一流、世界有影响的名校。
坚持特色发展。增强普通高中自主发展能力,鼓励学校根据普高教育性质和任务,立足传统文化、地域特点、学生发展要求与教学现状,形成具有独特文化和教学特色的普通高中。大力推进学校办学模式、育人方式多样化、个性化,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创新精神和适应社会的能力。鼓励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教育课程。
(八)提升基础教育公平程度。健全各类学校助学体系,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计划,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着力扩大各类优质教育资源,推进区域、校际之间的均衡协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高水平普及特殊教育。实施特殊教育发展工程,到2015年,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其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全免费比例达50%以上,2020年达95%以上。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受残疾人入学,完善随班就读保障体系。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合理调整特殊教育学校布局,使每所特殊教育学校都达到教育现代化办学标准。
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的保障机制。坚持政府负责、公办为主,确保随迁子女由公办学校充分吸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满足随迁子女接受非义务教育的需求,允许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或普通高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少年,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扩大和规范校车接送范围,做好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
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计划。建立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体系。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补助标准。扩大普通高中学生政府奖学金的资助比例,2015年平均资助面达到15%。
(九)完善基础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尊重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积极探索建设具有时代精神和江苏特色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加强幼儿园课程建设,科学实施《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加大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课程改革力度,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提高课程实施水平,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的指导。
加强基础教育评价、监测工作。创新评价制度,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为提升基础教育质量发挥正确导向作用。制订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及学业水平评价标准,建立全省统一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强化反馈、指导和服务功能。健全教育行政干部、教科研人员和校长听课、评课制度,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督查与指导。
坚持科研兴教,完善省、市、县、校四级教学科研网络,强化教师的科研意识,不断提高教育科研能力。大力推行校本教研活动,为教学资源交流共享及教师培训提高搭建有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