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四)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9-25   浏览次数:709
第四章 提升高等教育办学水平
 
(十五)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为关键,以提高科技创新水平为重点,以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宗旨,实行高等教育工作重心从外延发展向内涵建设、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的转移,着力提高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科技创新水平、社会服务能力和文化引领能力。
(十六)建设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加大高水平大学建设力度,积极支持“985工程”高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扎实推进“211工程”高校建设。遴选一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高办学水平和鲜明学科特色的高校进行重点建设。支持具有行业背景的高校保持学科特色和优势,建设优势学科群,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大力推进以一级学科重点学科为主干的重点学科建设,构建国家、省和学校三级重点学科,形成基础学科、应用学科、新兴交叉学科等多类型重点学科,以及各学科门类重点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坚持瞄准国际学科前沿与瞄准国家战略目标和服务区域发展相结合,在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建成若干重点学科群。改革学科管理机制和资源配置机制,推进重点学科与各类科研资源、人才培养资源的集成融合,促进重点学科培养一流的创新人才、产出一流的科研成果、提供一流的社会服务。实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强化能力建设、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到2015年,建设100个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具有一流创新条件和创新团队的优势学科平台,力争使江苏高校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占全国总数的10%以上,部分优势学科进入国际排名前200名,若干优势学科进入同类学科国际排名前100名。
(十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的中心地位,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和数以百万计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扩大高等教育的选择性,采取大类招生、模块化培养、自主选择的培养模式。创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重点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一批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青年英才培养基地。创新人才培养制度,全面推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建立跨校、跨区域、跨类型的学分互认机制。试行按学分收取学费。推行主辅修制、双专业制和多项技能等级证书制,实施本科学生导师制。改革学生评价方式,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做好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建立区域高校合作育人制度,深化区域高校合作办学试点,推进区域教学联合体建设,形成资源共享、学分互认、教师互聘、学生互派、课程互选机制。每年设立一批大学生省级创新实验项目。到2020年,建成200个本专科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
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方式。实施高校教学质量提升工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需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调整课程结构,建立符合时代要求的课程体系。落实教授为低年级学生授课制度,深化教学改革,注重通识教育,促进文理交融,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课程选择,拓展学生的知识面。优化教学过程,改进教学方式,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引导学生勇于质疑、崇尚真理、追求卓越。到2020年,重点建设1000个特色专业、3000门精品课程、300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100个本科优质教学资源中心。
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优化实践教学内容,构建以能力培养为主线、课内课外相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拓宽大学生实践渠道。重点建设一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高职实训基地,形成一批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与国家高职实训基地。构建大学生实践创新有效机制,实施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设立大学生实践创新奖,开展各类大学生创新技能竞赛活动。建立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成果孵化基地,建好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认定若干企业为合作培养单位,提升工程教育学生的工程实践、工程设计和工程创新能力。
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与促进机制。加强省级质量监控与统筹,改进和完善高校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建立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年度统计和公布制度,推进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制度。完善高校内部质量监控机制,构建教师、院系、学校三级质量保障机制,建立行业企业、用人单位、教师、学生、家长和中介组织多方参与的评价制度。
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研究生培养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构建研究生教育优秀课程体系。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探索优秀创新人才培养规律,加强系统严格的科研训练,为研究生创造良好的科研机会与条件。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试点,优化研究生培养类型结构。强化研究生培养与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实践的紧密结合,加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到2020年,建设500个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和20个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实施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积极推进国际合作培养研究生。深化研究生招生改革,突出科学素养、综合素质、创新潜能的考核。积极探索和推进学术型、应用型、复合型等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加大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抽检力度。
大力开展创业教育,精心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到2015年,建设40所省级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10所具有全国领先水平的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建立省级30个创业实习基地及孵化基地。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计划,使每一个有意愿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参与到相关就业创业准备活动中,并得到就业创业指导服务。采取政府购买岗位、报考公职人员优先录用等措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就业。落实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政策,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确保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70%以上,年终就业率达90%以上。
(十八)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发展规划,加强统筹规划,优化资源配置。
优化区域布局结构。将高等院校布局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地做好普通高校设置和调整工作,使每个省辖市至少拥有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和多所高职院校,高等教育资源基本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发挥高水平大学的辐射和牵引能力,加大“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和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对苏中、苏北高校和高职院校的对口支援力度。建立江苏大学联盟,做强做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优化配置沿江沿海高等教育资源,增强服务沿江开发、沿海开发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能力。
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建立高等院校主动调整学科专业结构的引导机制,促进高等院校更好地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专门人才。建立人才科学规划和需求预测制度,定期发布急需紧缺人才信息,引导高校及时调整专业或专业方向,在高年级灵活设置专业方向。大力扶持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专业,逐步形成专业品牌和特色。积极培育急需的新兴专业,强化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紧密相关的学科专业建设。采用产学研联盟、国际合作等方式,重点加强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环保、软件等领域的人才培养。
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扩大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优化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稳步扩大本科教育规模,构建高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相协调的人才培养体系。
(十九)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与服务发展能力。大力推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的紧密结合,围绕国家和地方重大科技目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建设一批重点学科和创新平台,打造一批高水平创新团队,取得一批标志性的重大科研成果。完善自主创新与科研成果转化相配套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建立科研成果转化交易平台,大力提高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率和应用效果。
着力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充分发挥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增加科技投入,大力开展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应用研究,加强重点科研创新基地与创新平台建设,不断提升高校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深入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充分发挥高校思想库、智囊团作用。建立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大力开展科技创新联合攻关。支持高校优势学科、重点实验室与海内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建立联合研发基地,形成一批世界一流学科和国际领先的原创性科研成果。建立有利于学科交叉、队伍整合和资源共享的科研体制,完善以创新和应用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以及鼓励人才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促进科研成果质量提高,科研与教学互动。加强科研学术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的科研学术环境。
全面深化产学研合作。支持高校主动融入区域技术创新体系,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共建产学研战略联盟和合作基地。大力推进校企联盟行动计划,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共同建立实验室、研发中心等各类研发平台,鼓励高校教师到企业转化科技成果或开展联合攻关,选聘一批科技企业家担任高校产业教授。推动大学科技园建设,支持高校科技人员进入大学科技园创办科技型企业。扶持高校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制订产学研合作评价考核办法,将产学研合作成效纳入对地方党委政府和高校的考核内容。
(二十)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坚持特色化发展战略,以特色建设促进质量提升,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多样化发展。科学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和分类服务。制定高等学校分类发展规划,发挥政策指导、资源配置和绩效评价的作用,引导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办学,合作共赢,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