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阅卷工作安排与要求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6-24   浏览次数:700
2010—2011学年 第2学期
期末考试阅卷工作安排与要求
经教务处研究决定,现将期末考试阅卷工作安排如下:
阅卷办公室:信息系学管
阅卷工作采取全校统一搭配的原则组织进行,阅卷地点:信息楼。
阅卷负责人:朱艳梅、张克生
机械系阅卷负责人:王昌福、张忠明
电气系阅卷负责人:李  波、张  稳
采矿系阅卷负责人:王  浩、张  婷
信息系阅卷负责人:黄  建、吕  猛
数控系阅卷负责人:崔广军、张发海
基础部阅卷负责人:杜宗辉、宗长俊
序号
系部
地点
1
采矿工程系
信息楼204室
2
电气工程系
信息楼104室
3
机械工程系
信息楼103室
4
数控工程系
信息楼105室
5
信息工程系
信息楼205室
6
基础部
信息楼203室
阅卷具体要求:
1.阅卷教师要按时到达阅卷点,不得无故请假、迟到、早退、旷阅。
2.各系部阅卷工作由具体负责的教务员负责,阅卷组人员的组织与分工由教研室主任或教研组长进行具体搭配:(1)按学科分工,每个学科由教研室主任或教研组长负责。(2)每个学科可分若干个组,每个小组均要指定一名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教师任小组组长,负责阅卷分工和阅卷工作。
3.在阅卷前,阅卷小组人员应熟练掌握评分标准,在无其他问题,统一认识后,方可开始阅卷。阅卷采取流水作业方式,阅卷中禁止拆试卷密封卷头。
4.阅卷一律使用红色笔迹,不得用其他颜色者。每题得分、总得分(包括0分)必须写在规定位置(分数添在分数表格内,题号前不写)。
5.所有试卷一律打“√”或“×”两种符号。
6.阅卷过程中老师不准串组,阅卷过程要本着对自己和任课教师负责的原则,细心认真,杜绝出错。
7.每份试卷的成绩计算要确保准确无误。成绩统计要做到与试卷成绩一致,不许漏登、错登。
8.当天的试卷必须当天阅完,阅卷结束后,各系部具体负责人要及时将成绩送到任课教师手中,另外将成绩登记表(装订成册和电子稿)交教导处。
9.阅卷时间:上午8:00——11:50,     下午2:30——阅卷结束。
 
                                          教务处
                                         201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