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满足学生转入更适合自己学习的专业的要求,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2010〕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苏教学〔2014〕8号)、学校《学籍管理规定(2025修订)》(苏安院发〔2025〕55号)、《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25修订)》(苏安院发〔2025〕5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25级学生第一次转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本通知适用于2025级全日制在籍学生。
2.2025级学生有两次转专业机会。第一次转专业(第一学期末)可以跨专业群转专业;第二次转专业(第二学期末)限专业群内转专业。
3. 专业及专业群定义是指学校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专业及专业群。(见附件1)
4. 遵循专业的科学调整,教学资源的合理调配和教学的有序组织。
5.按照志愿优先,现有专业办学规模限定择优录取。
6.确保转专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转专业条件要求
1.思想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跨专业群转专业,学生的课程学习成绩必须满足班级前60%(按相应学期期末成绩总分排名);专业群内转专业,学生可自由申请,无特殊情况,经二级学院党政会议研究确认后报教务处。
3.转专业只能在学制和生源性质相同的专业之间进行。
4.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其他专业学习者。
5.由于专业停招,致使原休学期满的复学学生及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的新生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6.经学校审核并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7.经学校认定,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三、具有下述情形不得转专业
1.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与其他类专业之间,不能转专业。
2.“3+2”专本分段培养、普通高考招生、职教高考招生等不同生源类别之间不得互转专业。
3.跨专业群转专业时,课程考试成绩有不及格的(不含公选课程)。
4.低分(降分)等特殊专业录取的不可转入其他专业。
5.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者和按照学院规定应予退学者。
6.经学校审核确定无其它正当理由或不符合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的。
四、转专业实施流程
1.指标上报
各二级学院按专业人数和指标于2025年12月10日前填写《二级学院二级学院转专业计划转入指标汇总表转入指标汇总表》(附件2)报送教务处孙建老师处。
2.学生申请
学生本人根据个人意愿,于2025年12月19日前填写《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交所在二级学院。
3.资格审核
(1)转出学院审核。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12月26日前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填写《二级学院转专业学生初审合格汇总表》(附件4)。跨院部转专业由转出学院将签署意见的申请表、汇总表和电子汇总表统一报送转入学院,附件4同时报送教务处孙建老师处。
注:因学期课程成绩滞后,跨专业群转专业的学生成绩审核在1月20日前完成。
(2)转入学院审核。需要面试的专业由转入二级学院组织开展面试,
转入学院于2026年1月3日前完成审核,填写《转专业二级学院审核合格学生汇总表》(见附件5),申请表、汇总表由二级学院院长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孙建老师处。
(3)教务处复审。教务处汇总各二级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协同招生处、学工处、进行资格复审。
4.名单拟定
教务处汇总转专业人员名单,报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审批;最后由教务处于2026年1月30日前,将各二级学院提交名单与其他特殊情况一并报学校院长办公会审批。
5.名单公示
教务处将学校院长办公会审批后的拟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6.手续办理
公示期结束后,次学期开学报到后,必须于三天内到转入二级学院报到,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教务处办理学生学籍异动手续;学工处办理班级异动、二级学院办理学生档案交接等手续。(退役复员人员复学时间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五、转专业实施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成立由二级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辅导员、教务员等组成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二级学院转专业的有关事项。
2.学校由教务处、学工处、执纪审查室等部门,对学生转专业过程中的申诉或反映的问题,共同组织进行调查、确认,并给予答复或处理。
3.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必须按新专业的培养计划完成学业,毕业资格均按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学费收费标准也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在原专业修读的相近课程经转入二级学院同意并报教务处审核后可以与新专业的课程进行学分置换,学生转入新专业的一学期内应当完成前修课程的认定。
4.各有关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转专业工作,保证转专业的公平、公正、公开,使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
六、其它事项
1.在办结转专业手续前,严禁学生提前到转入专业“借读”。
2.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结合实际情况,参照第二、三条要求。
3.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教务处所有。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沟通。
4.各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环节工作,及时将各项资料报教务处孙建老师。
5.未组群专业的学生转专业按照“跨专业群转专业条件和流程”实施。
附件:
附件1: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及专业群明细.xlsx
附件2:二级学院转专业计划转入指标汇总表.docx
附件3: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docx
附件4:二级学院转专业学生初审合格汇总表-转出学院填写.xlsx
附件5:转专业二级学院审核合格学生汇总表-转入学院填写.xlsx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