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进程安排,学院定于2017年5月13-14日组织2017届五年制高职毕业生进行毕业论文答辩。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毕业答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建春
成员: 杜宗辉、姜玉柱陈子银吴德平佟廷友黄健李志浩牛艳
二、时间安排
1.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
5月13—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毕业补考:5月13日下午14:00—17:30。
3.补答辩:5月20日(周六)
4.成绩登录:5月22日前。
三、工作要求
1.各系部依据具体情况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工作组。答辩工作组由具有中、高级职称专业教师、外聘专家组成,外聘专家由各系部自定。答辩委员会一般为3-4人。同时制订答辩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于3月31日前报教务处备案。方案应包括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工作人员、学生分组名单、具体时间安排和答辩实施等。
2.各系部于答辩前一周收交学生论文正稿,指导老师和答辩组成员认真审阅,并根据学生论文写作态度及工作量、论文格式规范、论文质量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对毕业论文作出全面、具体、有针对性的评价,并写出书面评语,给出成绩。杜绝答辩当天学生论文指导教师评阅书、评阅教师意见书未填写的情况。
3.每个答辩小组成员应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仔细阅读学生的毕业论文,认真对每一个学生单独进行答辩。答辩小组要对答辩中的提问和学生回答的问题做简要记录,做为评定成绩的依据。答辩未通过的学生需要进行补答辩。
4.各系部做好答辩场地、氛围准备工作,并在系公告栏上向学生公布答辩分组情况、场地、答辩顺序及答辩注意事项等。
5.各系在答辩前要严格审查学生的答辩资格。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答辩资格。
(1)不提交毕业论文者。
(2)指导教师评阅书未填写者。
(3)评阅教师意见书未填写者。
(4)论文审查未通过者。
(5)请人代替答辩者。
四、成绩评定要求
1.学生论文成绩最终要采用百分制形式给出。
2.学生毕业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占40%)、评阅老师评定成绩(占30%)和答辩小组评定成绩(占30%)构成。一般优秀率不能超过20%,优良率不得超过40%。
3.论文成绩不及格者不能毕业,学生可申请随下一届学生补做一次,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学生自理。
4.各系部在毕业论文及答辩工作结束后,针对各专业毕业论文及答辩工作的基本情况;毕业论文质量总体情况;学生的答辩情况;还需对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毕业论文及答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全面的总结。
5.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系部留存学生毕业论文正稿一份,(包括任务书、指导教师评阅书、评阅教师意见书、答辩记录表、学生成绩单、毕业论文正文等),系部统一存档5年。
6.院级优秀毕业论文的评选:系部可根据学生的毕业论文的编写、答辩情况,学习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按答辩人数的5%推选优秀论文,学院审核后确定院级优秀毕业论文。
五、答辩步骤
1.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其中:学生陈述环节不超过10分钟,提问答辩环节不超过20分钟。
2.学生陈述的内容包括:课题的任务,目的与意义,所采用的原始资料或指导文献等,论文的基本内容及写作情况,成果结论和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
答辩工作组围绕毕业论文中的关键点及专业知识和学生能力等方面提出问题,学生记录下问题,进行适当准备后答辩。
3.答辩时,每小组指定秘书做答辩记录,记录老师的提问情况和学生答辩情况,答辩结束后,经答辩委员会成员综合评定给出评语及成绩,答辩委员会主任签字后,交各系教务统一保管。
4.答辩工作全部结束后,系部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毕业论文答辩评分参考表,给出学生答辩总成绩,在5月22日前登录成绩系统,并报教务处备案。
附件:1.答辩须知
2.2017届五年制高职专业答辩学生人数一览表
3.2017届五年制高职各专业学生名单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