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流程及时间节点
1.各系根据培养方案拉出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课的课程并编排进程,在第11周周五前,各系应将下学期教学计划发给开课系部。
2.第11-13周,系部间进行教学任务沟通,教学主任负责做好沟通协调。第13周周五前,开课系部将师资安排反馈给班级所属系部。
3.各系将开课系部反馈回来的教学安排汇总,完善系部的教学实施计划和教学进程表,第14周周五前,将完整的教学实施计划和进程表以及下学期教材计划和实训耗材计划发教务处。
4.教务处第15周对各系教学计划审核。
5.第16周教务处完成各系教学实施计划和教学进程表的汇总。
二、要求
1.系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阶段性工作。
2.教学实施计划要按标准模板填写,计划中内不应有空项,进程表中班级人数、班级位置等信息填写完整准确。
3.教学实施计划应遵照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不允许调整课程,如需调整应填写“教学计划调整申报表”按流程审批,教务处备案。
4.各系部对下学期教学实施计划中不列入课表的课程(如:讲座、实践等)要做好实施方案,开学前一周报教务处备案。
5.基础部要统筹考虑全校的基础课师资安排,优先保证大专班教学安排。
教务处
2018.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