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考核与管理实施办法》,针对延期开学期间在线教学课程评价考核提出以下要求。
1.在线学习过程中的各类测试和课程结束时的考试,学生要按时参加。因事因病不能参加课程结束时的考试者要办理缓考,否则按旷考处理,不予安排补考,只能参加重修。
2.在线考试时,要按照在线考试时间安排,提前10分钟进行在线考试系统的登录和调试,保证按时参加在线考试。
3. 严格按照在线考试规则参加考试,违反在线考试规则的按作弊处理。
4.各课程考核包括学生自主学习状态成绩(15%)、参与在线辅导的成绩(5%)、平时作业成绩(30%)、单元测试(20%)、期末成绩(30%)
(1)学生自主学习状态:课程学习过程中,课程负责人通过课程平台记录的学生在线学习时间、参与教学活动积极性等评价学生自主学习状态。
(2)参与在线辅导的成绩: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参与在线辅导,从发言次数、效果、讨论的积极性等方面综合评价其成绩。
(3)平时作业成绩:课程负责人以电子作业、小论文、在线交流讨论等方式考核学生的学习效果,评定其平时作业成绩。学生缺交作业量累计超过规定的1/3者取消该课程考试资格。
(4)单元测试:以在线课程单元测试成绩平均取值。
(5)期末成绩:期末在线课程考试成绩。
5. 若在线学习终止,学生在线学习评价的成绩按照课程的学时比例进行折算计入课程的最终成绩之中。
6.学生在线学习考核成绩按相关规定计入学生学习该门课程的最终考核成绩。
7.关于学生在线学习评价的其他未尽事宜按我院已经颁布的《学生学业成绩考核与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教务处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