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我院教学相关管理规定,制定在线教学课堂纪律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为加强在线教学课堂纪律管理,各系部要提前搜集统计任课教师使用的即时通讯平台、直播平台和在线教学平台等。
2.即时通讯平台(QQ群、微信群等)由教学班级的班主任负责建立,可根据课程需要建立单个课程的或多个课程共用的,采取实名制,班主任、辅导员、学管员、教务员、系部领导等要进群跟班管理。
3.班主任、辅导员、学管员、教务员、系部领导也要同步开通直播平台,保证任课教师上课期间能够进入直播平台跟班管理,监控学生的学习状态,发现开了直播没有跟随学习的按旷课处理。
4.在线教学平台系部能设置后台管理人员的要设置专门的后台管理人员,进行全程跟踪管理。
5.即时通讯平台(QQ群、微信群等)是教学专用平台,班主任具体负责管理,学生不得在即时通讯平台上发表与学习无关的言论,违反规定的班主任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任课教师可以根据情节扣减平时成绩,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班主任要根据情节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报学工处进行处理。
6.学生要根据作息时间表和课表按时参加直播课程学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因病、因事请假需有证明材料,经班主任和系部同意后由班主任上课前报任课教师,否则按旷课处理。有迟到、早退和旷课行为的任课老师根据情节扣减平时成绩。班主任及时统计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并及时根据学籍管理规定进行违纪处理。
7.为保证直播教学秩序,直播教学前5分钟学生要做好上线调试。
8.直播教学期间,任课教师根据需要进行禁言。在未禁言的情况下,老师提问、答疑或组织讨论时,学生才能发言,根据需要可发语音、也可发文字,但绝不允许发表与学习无关的言论。扰乱正常教学秩序者,任课教师有权踢出直播间,并在成绩考核上进行适当扣分;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交学生管理部门进行从重处理。
9.在线教学平台的讨论区只能讨论与学习有关的问题,发表与学习无关问题,扰乱教学秩序者,任课教师根据情节在成绩考核上进行扣分,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交学生管理部门从重处理。
10.任课教师在直播教学时,通过提问、组织讨论等及时监控学生的学习状态,如有开了直播但没有跟随直播进行学习的情况,任课教师对该名学生按旷课处理。
11.通过课程思政和思想政治课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养成自觉遵守在线教学课堂纪律的习惯。
12.在线学习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教务处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