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全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职函〔2020〕31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群建设的指导意见》(苏教职〔2020〕8号)要求,现组织我校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及数量
(一)申请高水平专业群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有:
1.专业群中的各专业须为《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中已公布的专业或2015年后经教育部备案的目录外专业,组群专业数在5个以内(不可以将专业方向作为组群专业),专业群名称以群内最能够体现专业群特色的专业名称命名。专业群中,原则上应有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骨干专业(没有省高水平骨干专业的高职院校除外)。
2.专业群定位准确,对接国家和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专业群组建逻辑清晰,群内专业教学资源共享度、就业相关度较高,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建设机制。专业特色鲜明,行业优势明显,有较强社会影响力。
3.专业群有高水平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创新团队,校外兼职教师素质优良。实践教学基地设施先进、管理规范,基地建设与实践教学项目设计相适应、相配套。校企共同设计科学规范的专业群课程体系,反映行业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线上线下课程资源丰富。
4.专业群生源质量好,保持一定办学规模。建立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机制,学生就业对口率、用人单位满意度、学生就业满意度高。与行业企业深入合作开展科技研发应用,科研项目、专利数量多。
5. 结合《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群建设的指导意见》(苏教职〔2020〕8号),专业群有一定的建设基础。
(二)每个二级学院申请立项不超过1个,各二级学院可联合申报。
(三)我校推荐申报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群2个。
二、申请程序和遴选方式
(一)遴选程序。项目立项严格按照标准条件、坚持公平竞争、规范工作程序、专家评议推荐、行政决定立项、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的原则进行。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前公示,立项项目进行评后公示。
(二)建设管理。省高水平专业群的建设与管理实行年度报告、期末验收、常规考核管理制度。省高水平专业群从立项到验收的期限为两年,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验收的,应提出延期验收申请,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三)学院遴选后将在校内公示7天。
三、申报材料及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 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高水平专业群申请立项表(附件1,每专业群提交书面材料一式1份,同时提交WORD版电子材料);
2. 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高水平专业群立项汇总表(附件2,每专业群提交EXCEL版电子材料);
3. 附件材料。提交佐证材料目录(每专业群提交书面材料一式1份,同时提交WORD版电子材料)。
(二)申报要求。所有申报材料于2020年11月20日前送达教务处云龙办公室1007室,联系人:潘静,联系电话:87815518,电子信箱:9780529@qq.com。
附件:1.
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高水平专业群申请立项表.doc
2.
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高水平专业群立项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