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苏安院教发[2020]47号)
发布人:王郝  发布时间:2020-11-27   浏览次数:744

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国家教材委员会开展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国教材〔2020〕4 号)《省教育厅关于组织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职函〔2020〕34号)的精神,为做好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申报以及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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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国内初版、修订版或重印,正在我国使用、第一主编单位在我省范围内的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及继续教育的学历教育教材,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形式。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教材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高等职业学校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中实际使用的教学用书,继续教育教材应为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函授教育、业余教育、成人脱产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实际使用的教学用书,且在教材封面等位置有显著标识或说明。

各类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担任马工程重点教材首席专家或主编的人员主编的、与马工程重点教材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以及曾以教学或科研成果等形式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教材,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教材的具体参评条件详见国教材〔2020〕4 号文件(附件 1)。

(二)申报方式

教材按册或套申报均可。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 1 套,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 1 套。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二、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职业院校)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职业院校)申报对象为从事职业院校学历教育教材编写、审核、出版发行、管理、研究等工作的机构或团体。包括各级各类学校、科研院所、教材审核机构、教材出版发行单位、教材管理部门,以及上述单位的内设机构。

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职业院校)申报对象为从事职业院校学历教育教材编写、审核、出版发行、管理、研究等工作的人员.从事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研制、审核的人员。

上述评选均向基层和教材工作一线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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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评条件

(一)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体现党和国家意志,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切实加强党对教材工作的全面领导。

2.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教材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和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严格把好教材政治关、科学关、适宜关,在教材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

3.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和教材建设规律,适应新时代要求,积极推进教材建设理念、机制和方式方法改革创新,为推动构建中国特色教材体系作出重要贡献,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4.重视教材队伍建设,干部职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有过硬的业务本领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团结奋进,拼搏进取,严谨务实,廉洁奉公。近5年来,未出现重大教材工作事故或违法违规情形。

5.在教材编写、审核、出版发行、管理、研究等一个或者多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作出重要贡献。同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组织编写或出版的教材质量、数量在同类教材中处于领先地位,社会效益显著。

(2)教材审核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程序规范,在教材的审核把关中发挥重要作用,保证了一批优秀高质量教材的产生。

(3)在教材出版发行中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热心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为确保按时到书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学校师生和群众的广泛好评。

(4)严格落实国家教材管理政策规定,教材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规范,对教材开发、使用、评价等管理统筹有力、成效显著。

(5)积极开展教材研究,在教材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中取得学术成果的质量和数量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有效服务教材建设。

(二)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坚持原则,敢于斗争,能够旗帜鲜明地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

2.热爱课程教材事业,从事课程教材相关工作3年以上,责任意识强,工作能力突出,坚持改革,勇于创新,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在课程教材建设工作中有较大影响力。

3.对课程教材理论或实践有深入研究,有丰富的课程教材工作经验,积极探索总结课程教材建设特点和规律,在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研制、审核,或教材编写、审核、出版发行、管理、研究等一个或者多个方面有代表性工作成果,取得突出成绩,为教材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4.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无违法违纪记录或师德师风的问题。

在同等条件下,承担国家、地方课程教材建设重大政策和规划研制、重点工作和项目、重要课题研究的集体和个人,予以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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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校推荐名额

我校全国优秀教材推荐名额:1 项

我校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推荐名额:1个。

我校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推荐名额: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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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方式和程序

(一)教学单位推荐

1.全国优秀教材

每个教学单位最多推荐1项。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教师主编出版教材情况,由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填写《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申报评审表》(附件2),向教务处报送。

2.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

每个教学单位最多推荐1项。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讨集体论确定参评后,填写《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申报信息表》(附件3),向教务处报送。

3.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

每个教学单位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教材建设或教材管理成果调研情况,由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拟推荐人选填写《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申报信息表》(附件4),由推荐单位向教务处报送。

(二)学校评审推荐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集体评审,评审结果提交学校党委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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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11月28日前将附件2、附件4、附件6纸质版1份报送至云龙校区10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9780529@qq.com。联系人:潘静,87815518。



附件:

附件1  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申报评审表.docx

附件2  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评审表.docx

附件3  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申报评审表.docx

教务处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