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21年春学期教材征订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院认真核实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培养方案中各班的开课课程,组织教研室选订教材。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
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对苏安院党〔2020〕39号文《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认真学习,选用教材要确保思想观点正确,无政策性、科学性错误,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为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保障。
(一)教材选用原则
1.适用原则。选用的教材要与学校培养各层次人才的规格要求相匹配,必须适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符合高职教学实际及学生的认知规律,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原则上不选用本科的教材,与教学需要无关的教材或资料不能列入教材选用计划。
2.质量优先原则。选用教材必须以质量为标准,鼓励优先选用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尤其是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教材、省部级以上的获奖教材;优先选用公认水平较高,对我校人才培养的质量起关键作用和重大影响的特色教材;优先选用由学校统一组织向国家级(或正式)出版社申报立项并列入规划的教材。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相关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
3.整体优化原则。教材选用要与本专业其他教材之间紧密联系,互相呼应,既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又要防止重要内容的疏漏;专业课教材紧密围绕专业培养目标的需要选材;全套教材有机结合,使之成为为完成专业培养目标服务的有机整体。
4.时效性原则。结合学科、专业的发展,加强教材的更新换代。尽量选用近三年内出版的、列入国家教材征订目录的教材。
5.减负原则。坚持每门课程选用一种教材,在选优选新的前提下,优先选择价格适宜的教材,以切实减轻学生负担。严禁任何部门与个人向学生出售教辅教材。
(二)教材选用标准
1.思想性标准。选用的教材要体现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哲学思想和科学的方法论,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通过弘扬我国的传统文化,贯彻高尚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学态度、勤奋的工作精神,激励学生发奋自强。
2.科学性标准。选用的教材必须保证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叙述内容必须概念清楚,定义准确,结构严谨,名词术语要规范、准确、统一,应用法定计量单位。
3.先进性标准。选用的教材应能反映高职专业领域国内外先进发展方向,正确阐述本专业的科学理论,完整地表达课程应包含的知识,结构严谨,理论联系实际。
4.启发性标准。选用的教材要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和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便于学生自主学习。应以最适宜的材料、最易懂的推理、最恰当的例子、最简练的语言来阐明科学的结论。教材的内容编排、文字组织、图表应用能启发学生理解和分析问题。
5.电子教材标准
(1)选用的电子教材要设计水平高,操作简便,人机交互性强,学习路径可选,交互参数可设。安装方便,兼容性强、可靠性高、运行速度快、容错性能强。用户指导简明完备,便于使用。
(2)选用的电子教材界面设计简明、重点突出、使用简便。图片、图像清晰,动画生动准确,音效质量好,智能化水平高。文字表达规范,字号、字体和色彩适合阅读,用标准语音讲解、配音和对白。
(3)电子教材应选自国家职业院校教材信息库。
(三)教材选用要求
教材选用应结合区域和学校实际,切实服务人才培养。遵循以下要求:
1.必须使用国家统编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2.专业核心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原则上从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目录中没有的教材,可在职业院校教材信息库选用。
3.采用同一课程标准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若由于教学改革、试点教学或分层次教学需要,可以选用不同版本的教材,必须报教务处批准并严格控制。
4.不得以岗位培训教材取代专业课程教材。
5.选用的教材必须是通过审核的版本,擅自更改内容的教材不得选用,未按照规定程序取得审核认定意见的教材不得选用。
6.更换教材应有充分理由并经教研室主任同意,二级院系教材工作组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7.任何个人或教研室不得利用职权向本校师生推销自己编著出版的教材或学习资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订购、推销、包销未列入正规教材目录的教材或学习资料。任何个人或教学单位不按照本办法执行,擅自选用或销售教材或学习资料,视为一级教学事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8.不得选用盗版、盗印教材。
9.选用境外教材,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二、教材征订要求
1.征订程序:
(1)各学院认真核实下学期教学任务及分配情况,填写《班级课程汇总表》,并第一时间将下学期需要开设的公共课计划报马院、基础部。
(2)马院、基础部和各二级学院组织教研室开展2021年春学期教材征订工作,教研室负责教材的具体选用,按照教材选用原则、标准和要求,具体确定每门课程应选用的教材。暂未落实任课教师及需外聘教师的课程,所属教研室也应一并提出教材选用意见,完成《教材选用审核表》,提交所属马院、基础部和二级院系教材选用工作组,教材选用工作组审查通过签署意见,公示后汇总教材选用计划,填写《教材计划汇总审批表》上报教务处(同时报《教材选用审核表》作为审核依据),马院、基础部填写的《教材计划汇总审批表》报给教务处的同时也报给各二级学院。
(3)各二级学院填写《班级教材计划汇总表》(含各班级最新人数)报教务处,作为最后征订教材的依据。
(4)教务处组织校教材委员会审核各教学单位的教材选用计划,报校党委同意后,确定该学期的教材选用计划。
2.教材选用应保持相对稳定,若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没有大的变化(1/3以上),一般不得任意更换教材;若要更换新版本教材,须提供新版教材样书或编写大纲,供审批时参考。
3.教材选用应是对已出版的教材进行选用,对于尚未出版的教材不能选用。如有特殊情况,提出申请,经二级学院审查通过,上报校教材委员会备案后,方可使用。
4.教材一经选订、购入,必须按计划使用,不得因更换任课教师等原因而拒用。
5.本次教材征订截止时间分为两个,各二级学院新疆班的教材选用为2020年12月18日前,其他班级为2020年12月23日前。逾期不再接受征订,一切后果由所在学院承担。
6.未尽事宜由教务处教材科负责解释,电话:87815073。
教务处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