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高校教学实训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通知
(苏安院教发[2020]57号)
发布人:杜宗辉  发布时间:2020-12-21   浏览次数:40

各院部:

高校教学实训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报送工作已经启动,请各院部参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8〕45号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0] 28号要求继续做好 2020年度高校教学实训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做好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

1.全面整治危险化学品使用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是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日常监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规范使用危险化学品,提升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水平。二是二级院部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危险特性、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并建立危险化学品(如金属钠、金属镁、氧气、氢气、硝铵类、强酸强碱等)相关台账资料。

2.做好期末实训室安全自查自纠。各院部应在元月3日前组织完成实训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在全面检查基础上重点检查实训室的水、电、防火、防盗等设施,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储存、大型仪器设备等重点部位,认真检查实训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3.规范实训室内务管理。全面整理实训室环境,将实训室仪器设备、耗材等摆放有序,及时清除杂物,妥善处置各类实训废弃物,保持实训室整洁。寒假期间应关闭水源、电源、气源,锁好门窗,实训室钥匙专人管理。

4.做好仪器设备检修维护。各系部在寒假前自行组织做好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为下学期实训教学做好准备。

二、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各院部填写附件1《学校危化品统计表》附件2《高校教学实训室安全隐患检查台账》、附件3《高校教学实训室安全工作统计表》附件4《高校教学实训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于元月8日前报送教务处。

附件1 学校实验用危化品统计表.xlsx

附件2.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doc

附件3.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4.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doc

教务处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