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苏安杯”技能大赛的通知
(苏安院教发[2020]36号)
发布人:杜宗辉  发布时间:2020-09-23   浏览次数:83

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院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充分展示办学成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继续发挥技能大赛的引领作用,本着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原则,经学院研究,决定举办第四届“苏安杯”技能大赛。现就大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长:徐建春

副组长:李桂萍  孙健身

成 员:杜宗辉  黄清站  李志浩  陈子银  黄健  佟廷友

王郝  王昌福  耿以侠  闻海

二、参赛对象

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三、竞赛项目设置与竞赛形式

  (一)竞赛项目设置

1.竞赛项目由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学科)建设、学生发展等情况,结合高职院校技能大赛需求,统筹确定。

2.竞赛项目要体现专业核心技能,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衔接,与职业标准和生产实际相结合。

3.鼓励跨专业设置竞赛项目。

4.鼓励二级学院聘请行业企业专家指导学生技能竞赛,有条件的二级学院可以引入企业赞助,经报学院批准后,可予以企业冠名支持。

  (二)竞赛形式

1.各项目赛事由二级学院组织。

2.二级学院按照覆盖所有专业、所有学生的要求,组织初赛;按初赛成绩排名选拔决赛选手。决赛人数一般不少于10人、不超过20人,并且参加决赛人数(组数)不高于预赛人数(组数)的60%

3.初赛命题要考虑参赛学生的普遍性。决赛命题要考虑高职院校技能大赛选手的选拔。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1010日前,各二级学院将学生技能大赛申请报至教务处。学院技能大赛领导小组对项目方案进行论证,确定竞赛项目。

第二阶段:1031日前,二级学院根据确定的竞赛项目准备材料,组织学生报名,按照上报的竞赛时间开展比赛。

第三阶段:116日前,二级学院将技能大赛获奖情况汇总表报教务处。大赛过程材料由二级学院建档留存,教务处核查。

第四阶段:1114日前,成绩公示,学校表彰。

  五、竞赛项目经费及奖励办法

(一)项目经费:

1.二级学院院长负责组织竞赛项目耗材预算,经学院审核通过后,从二级学院相关经费支出。

2.教师参与技能大赛工作相关费用,按照学院考务费用支付标准执行。


(二)奖项设置:

决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人数占决赛人数的比例如下: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