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1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37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提交2021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1〕1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二级学院要增强教学实验室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并按时、如实报送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
二、要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做好教学实验室基础数据填报工作,二级学院要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所填报数据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填写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数据内容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部分数据为2017-2021年数据。
三、3月21日前完成附件1《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
2022年3月15日
版权所有 @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育才路1号 邮编:221011 技术电话:0516-87815100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