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22年秋学期教材征订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院认真核实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培养方案中各班的开课课程,组织教研室选订教材。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
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对苏安院党〔2020〕39号文《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认真学习,选用教材要确保思想观点正确,无政策性、科学性错误,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为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保障。教材选用要遵循适用原则、质量优先原则、整体优化原则、时效性原则和减负原则。教材选用中要执行思想性标准、科学性标准、先进性标准和启发性标准。
教材选用应结合区域和学校实际,切实服务人才培养。遵循以下要求:
1.必须使用国家统编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2.专业核心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原则上从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目录中没有的教材,可在职业院校教材信息库选用。
3.采用同一课程标准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若由于教学改革、试点教学或分层次教学需要,可以选用不同版本的教材,必须报教务处批准并严格控制。
4.不得以岗位培训教材取代专业课程教材。
5.选用的教材必须是通过审核的版本,擅自更改内容的教材不得选用,未按照规定程序取得审核认定意见的教材不得选用。
6.更换教材应有充分理由并经教研室主任同意,二级院系教材工作组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7.任何个人或教研室不得利用职权向本校师生推销自己编著出版的教材或学习资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订购、推销、包销未列入正规教材目录的教材或学习资料。任何个人或教学单位不按照本办法执行,擅自选用或销售教材或学习资料,视为一级教学事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8.不得选用盗版、盗印教材。
9.选用境外教材,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二、教材征订要求
1.征订程序:
(1)各学院认真核实下学期教学任务及分配情况,填写《班级课程汇总表》,并第一时间将下学期需要开设的公共课计划报马院、基础部。
(2)马院、基础部和各二级学院组织教研室开展2022年秋学期教材征订工作,教研室负责教材的具体选用,按照教材选用原则、标准和要求,具体确定每门课程应选用的教材。暂未落实任课教师及需外聘教师的课程,所属教研室也应一并提出教材选用意见,完成《教材选用审核表》,提交所属二级院系或马院、基础部的教材选用工作组,教材选用工作组审查通过签署意见,汇总教材选用计划进行公示,然后填写《教材计划汇总审批表》,5月12日前由各单位教材选用工作组长将电子稿报教务处教材科(同时报《教材选用审核表》作为审核依据),打印签字稿稍后再报送。马院、基础部填写的《教材计划汇总审批表》报给教务处的同时也报给各二级学院。
(3)各二级学院填写《班级教材计划汇总表》(含各班级最新人数,表中应列出所有课程,包含不订教材的)5月15日前报教务处,作为最后征订教材的依据。
(4)教务处教材科组织校教材委员会审核各教学单位的教材选用计划,报校党委同意后,确定2022年秋学期的教材选用计划。
2.教材选用应保持相对稳定,若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没有大的变化(1/3以上),一般不得任意更换教材;若要更换新版本教材,须提供新版教材样书或编写大纲,供审批时参考。
3.教材选用应是对已出版的教材进行选用,对于尚未出版的教材不能选用。如有特殊情况,提出申请,经二级学院审查通过,上报校教材委员会备案后,方可使用。
4.教材一经选订、购入,必须按计划使用,不得因更换任课教师等原因而拒用。
5.本次教材征订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5日。逾期不再接受征订,一切后果由所在学院承担。
6. 未尽事宜由教务处教材科负责解释,联系人:闻海,电话:15252063289。
教务处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