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寒、暑假期间实训室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人:王郝  发布时间:2022-12-26   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单位):

为切实做好寒、暑假期间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实训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现将有关寒、暑假期间实训室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自查和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各二级学院(单位)要根据学校实训室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实训室安全管理,寒、暑假放假前要组织开展实训室“地毯式”安全检查,坚持“全覆盖、零容忍”、“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建立安全自查台账,认真做好安全自查和整改记录,并存档备查。要切实做好寒、暑假期间实训室安全工作,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加强寒、暑假期间实训室安全巡查。

二、规范寒、暑假期间实训室使用管理

1、寒、暑假期间不开放的实训室,要在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后由所在单位粘贴封条进行关闭。

2、寒、暑假期间确因技能竞赛、科研、施工等需要使用实训室的,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并提前向所在二级教学单位进行申请,经二级教学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填写附件1备案表)。实训室要严格把好实训室准入关,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实训室。做好每日进出人员登记表及值班安排表。

3、寒、暑假期间集训的学生,相关二级教学单位要做好实训教学活动开展前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集训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加强指导和检查,监督学生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提醒每个学生,禁止在无教师监管的情况下让学生自行进行有安全风险的操作,确保每位学生安全。

4、强化规范操作,加强对实训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实训时应保证至少两人在场;从事危险有害程度较高的实训,需有教师在场;使用加热设备或设备充电时需有人值守,通宵实训需事先审批。

5、严禁实训室内违章用电、做饭、留宿,严禁在实训室内从事与实训任务无关的工作。

三、做好实训室内资产管理工作

寒、暑假期间涉及实训室改造、搬迁等工作的相关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实训室资产的搬迁转移工作,采取稳妥有效的措施,确保各类实训室仪器设备资产的完好,避免资产丢失或损坏现象的发生。

四、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预案准备

针对寒、暑假期间雷电、台风、暴雨、风雪、严寒等频发的恶劣天气,各实训室要做好防范措施,做到人员、物资和预案的“三落实”,确保相关人员通讯畅通,时刻预防因强对流和严寒天气引发的安全事故。

各二级学院(单位)请于每学期放假前将《寒、暑假期间实训室使用情况备案表》(附件1)和《寒、暑假期间实训室使用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牛艳老师处。学院将于寒、暑假期间对各单位实训室安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将面向全院进行通报。

附件1 寒、暑假期间实训室使用情况备案表.docx

附件2 寒、暑假期间实训室使用情况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2.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