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校级规划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苏安院教〔2023〕68号
发布人:王郝  发布时间:2023-11-21   浏览次数:10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苏教职〔2021〕11号 )及《江苏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解读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材建设工作,现开展2024年度校级规划教材立项建设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要求

1.申报立项的教材须适用于我校教学需要,所对应的课程应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涵盖的课程。

2.按照教育部、中宣部有关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的要求,凡涉及“马工程”课程的教材,不在立项范围内。

3.教材第一主编须为我校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

4.教材编写人员应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所编出版教材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

5.同一主编每年只能申报编写一种教材;没有完成前期立项建设项目的,本次不能申报。

6.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等)或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践教材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应合并申报。

7.未列入年度教材编写立项的教材,不予资助,不能在我校相关专业使用。

二、申报重点

学校重点支持建设以下类别教材:

1.体现“四新”建设的新工科、新文科教材。

2.面向行业企业实际、产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教材、校企合编教材必须含有企业人员参与、企业典型案例;

3.省级以上专业专业群建设点优势特色课程教材;

4.新形态教材。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多介质教材,智能化云教材等新形态教材。

三、申报程序

1.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教材申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配合学校完成教材的立项工作

2.学校组织专家审核各教学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立项评审。

3.立项结果公示结束后,按正式立项名单进行立项建设。

4.立项后主编、教务处和出版社签订三方协议。

四、建设周期

立项建设期不超过2年,申报人应在建设期内完成教材编写或修订工作。学校将组织结项验收工作。

五、材料报送

1.《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规划教材编写申报汇总表》(附件11式1份,由所在单位统一填报,加盖公章交至教务处。

2.《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规划教材编写出版申报表》(附件2)1式1份。

3.编写提纲或目录,1式2份。

4.教材样章(不少于2个章节),1式2份。

5.教材政审意见,由所在单位党总支审核后出具,需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1、2、3、4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4年3月20日前,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云龙校区综合楼830室,电子材料发送到jsaqjwc@163.com。联系人:朱千锋,联系电话:13775970962.

 

附件1: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规划教材编写出版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2: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材编写出版审批表.doc

附件3:教材编写政治审查表.docx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