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关于修(制)订2024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苏安院教〔2024〕14号
发布人:王郝  发布时间:2024-03-18   浏览次数:11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职业院校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总体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的规范性文件,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和开展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为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6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和《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国教育大会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学生中心”理念,

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突出职业教育的类型特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快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全面发展。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好开足思政课程、人文素养类课程,坚持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技术技能培养有机统一,将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促进学生德技并修、全面发展,构建“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大格局。

(二)坚持标准引领,确保科学规范。遵循国家专业教学标准,融入行业职业标准,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规范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理顺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明确前置、后置课程,避免课程内容交叉重复。

(三)坚持产教融合,凸显安全特色。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落实到人才培养过程中,积极对接职业标准和工作过程,打造“平台+模块”安全特色课程体系,构建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及综合实践教育三大平台。通识教育平台中嵌入“安全必修课程”模块,专业教育平台中“安全+项目”模块,综合实践教育平台中“安全+实践”模块,构建学生职业安全意识、一般安全能力、专业安全能力及综合安全能力四层递进培养路径,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支撑。

(四)坚持深化改革,提升培养质量。按照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设置模块化、系统化的实训课程体系,提升学生实践能力。明确与专业核心职业能力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要求及与之对应的课程名称和考核学期。及时更新教学标准,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典型生产案例及时纳入教学内容。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先进标准融入人才培养方案。深化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促进校企合作、建设实训基地,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三、主要内容和要求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当体现专业教学标准规定的各要素和人才培养的主要环节要求,包括专业名称及代码、入学要求、修业年限、职业面向、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学时安排、教学进程总体安排、实施保障、毕业要求等内容,并附教学进程表。

(一)明确培养目标与规格。遵循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等要求,紧跟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市场需求,结合学校办学层次和办学定位,科学合理设定专业培养目标与规格。在对专业社会需求调研论证基础上,参考行指委修订的专业教学标准制定(不可完全照抄照搬国家专业教学标准设定的培养目标)。专业培养目标要描述精准,明确本专业毕业生就业领域与性质以及社会竞争优势。同时注意培养目标中面向的岗位要与“职业面向”中确定的岗位一致。

(二)规范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综合实践课程。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及学时学分由教务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设置,不得随意调动。具体要求如下:

1)思想道德与法治,48学时3学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32学时2学分;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24学时1学分;军事理论, 36学时2学分;第1学期开设。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后续“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课程8课时理论教学+8课时实践教学;“四史”教育8课时),48学时3学分;国家安全教育,16学时1学分;第2学期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48学时3学分;形势与政策32学时2学分;体育与健康,108学时8学分,第1-4学期开设。创新创业教育,16学时1学分,第4学期开设。

2)大学英语,128学时8学分,第1-2学期开设;信息技术,48学时3学分,每周2课时调整为4课时,第1学期开设;大学语文,32学时2学分,调整到第2学期开设;中国传统文化,16学时1学分,调整到第3学期开设。高等数学、艺术鉴赏与实践不同学院分学期开设。安全、网信、商贸三个学院高等数学在第1学期开设,艺术鉴赏与实践在第2学期开设;智应、交通两个学院高等数学在第2学期开设,艺术鉴赏与实践在第1学期开设。公共类任选课程,要求修满4个学分,包括人文素养类、科学素养类、安全与法律法规类、艺术素养类、创新创业类、跨文化与国际视野类、红色文化类以及服务学生进一步提升等课程,公共选修课由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学习情况自主选修,课程由学校统一安排,定期开课。

公共基础课程安排如下:智应学院、交通学院公共基础课程安排见附表1,工业安全、网信、商贸学院公共基础课程安排见附表2

2.科学规范设置专业(技能)课程。专业(技能)课程主要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

各专业可结合区域/行业实际、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需要自主确定课程,突出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的真实生产项目和典型工作任务等,进行模块化课程设计,倡导项目式、情景式教学,实施课程教学的数字化转型,有条件的专业,可结合教学实际,探索创新课程体系。

基于岗位调研梳理岗位能力,优化专业课程体系。专业必修课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专业基础课程开设时间一般为第一、第二、第三学期。专业核心课要培养学生职业核心能力,突出课程教学做一体化特点。一般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确定6-8门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选修课程包括专业限选课程和专业任选课程,专业限选课程,依据岗位需求和未来职业发展需要,设置2-3个专业方向模块课程供学生自主选择修读,每个方向模块开设3门左右课程,学生只能选择修读一个方向模块,每个模块的学分数原则上保持一致。专业任选课程要求修满4个学分。

3.合理设置综合实践课程。

综合实践课程包括安全教育模块和综合实践模块。

1)安全教育模块包括国家安全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国家安全教育,16学时1学分,开设在第2学期;应急救援教育,16学时1学分,开设在第1学期;职业健康与安全,16学时1学分,开设在第3学期。

2)综合实践模块包括军事技能训练、毕业设计、企业课程、岗位实习、社会实践。军事技能训练,共112学时,2学分;毕业论文(设计)共6周,6学分;企业课程,一般安排在第5学期,14周,共7学分;岗位实习,可根据专业实际,集中或分阶段安排,一般安排在第6学期,16周共8学分。社会实践,第4学期前利用课余或假期完成,不占用教学周。

(三)合理安排学时。

1.总学时及周学时数。各专业总学时数不低于2500,控制在2500--2600学时。原则上每学期安排20周教学活动,教学周内周学时安排原则上不超过28学时。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应不少于总学时的25%。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不少于10%

2.学分要求

学分与学时的换算:A类(纯理论课)、B类(理论+实践课)课程16学时计1个学分;C类(纯实践课)课程,包括毕业设计、社会实践、岗位实习、企业课程等每2周计1学分,学分应为0.5的整数。

(四)强化实践环节。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50%以上,积极推行认知实习、岗位实习等多种实习方式,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建好用好各类实训基地,强化学生实习实训。依据国家发布的专业岗位实习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五部委颁布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其中岗位实习不少于6个月。

(五)严格毕业要求。严把毕业出口关,明确毕业条件,确保学生通过规定年限学习,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学时学分(各专业规定XX学时XX学分),完成规定的教学活动。专业毕业条件如有对相关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需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做出明确规定。

四、人才培养方案编制的组织与管理

(一)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成立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校外同行专家、企事业单位专家、用人单位、学生代表共同参与,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由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培养方案修订细则,组织完成修订任务,保证培养方案质量。

(二)各专业所在单位应全面梳理、总结2023版培养方案运行中的成功经验及不足,结合《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广泛征求校外同行专家、企事业单位专家、上级主管部门专家、用人单位、学生代表的意见及建议,合理采纳、充分论证、调研,研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三)各二级学院组织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评审论证,然后将论证报告、审核意见表、修订说明、人才培养方案提交教务处。

(四)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经教务处组织初评,达到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要求后,提请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各二级学院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定稿,由教务处统一提交学校党委会审定。

(五)人才培养方案经学校审定后下发执行。

附件1 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研报告.docx

附件2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文本体例模板.docx

附件3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专业教学计划表.xls

附件4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核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