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充分发挥我校教学专家与教学管理专家对学校教学改革与建设的研究和指导作用,促进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各部门推荐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标准
1. 政治立场坚定,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 熟悉教育政策,深刻理解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方向,教育理念先进,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备参加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活动的业务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提出意见;
3. 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政治责任感,乐于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服务,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满5年以上,对所从事专业教学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专业领域前沿技术与行业发展状况;
4. 专业能力过硬,学术思想端正,遵循教育规律,教学一线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紧缺且有特殊专长的专家可放宽至中级职称;教学研究人员应为副研究员及以上岗位。国家专业或者课程标准研制专家和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获得者优先(排名前3)。
5. 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专业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可放宽至55周岁。
二、推荐对象及数量
各部门推荐专家应为本校在职教师,应充分考虑专业分布广度,每个专业或专业群推荐数量不超过1人,每个部门不超过2人。各二级学院行政负责人为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不占用部门名额。
三、推荐方式
个人申报,部门审核、推荐。个人填写《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业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申请表》(见附件 2)和《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业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汇总表》(见附件3)。
四、材料上交
9月25日前,请各单位严格审核推荐信息,确保无误后将专家汇总表电子版和加盖各院部部门公章的纸质稿以部门为单位交到教务处综合楼802办公室张鹏老师,电子版发送至249550945@qq.com。
推荐人员经学校审核、上会研究会予以公示并颁发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证书。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3年9月19日
附件:
附件1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2018).docx
附件2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申报表.docx
附件3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申请汇总表.xlsx